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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振   编辑:于范   发布时间:2023-05-22  

2022年12月,学院刘振副教授与天津大学肖应钊讲师、白彦壮副教授以及香港中文大学David Ahlstrom教授合作撰写的论文“EntrepreneursPersonality Traits and Social Enterprise: A Legitimation Perspective”,在《Entrepreneurship Research Journal》在线发表。

亲社会人格特征被认为是社会企业家的基本特征,但是既有研究却并未对亲社会人格对社会企业家行为的影响给予足够关注。本文另辟蹊径,从人格特征与组织合法性关系之间的关系入手,对该问题进行探索。在合法性视角下我们发现,亲社会人格特征与社会企业合法性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具体表现为社会企业通过网络中心性的合法性策略和焦点企业发展阶段的偶然性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企业家人格特质的有效性及其对社会企业合法性的影响。由此可判断出,当社会企业家的亲社会人格特征与社会企业的网络中心性、发展阶段等情境因素能够很好地匹配时,对社会企业的发展就会产生积极作用,由此可进一步展开研究。

刘振,山东大学国际创新转化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社会创业、社会价值导向的创新转化,研究成果发表在《南开管理评论》《管理学报》《Management Decision》《Entrepreneurship Research Journal》等期刊,曾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等资助。

  原文链接:https://doi.org/10.1515/erj-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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