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18〕5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办理2018年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备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8年成功为山东大学(青岛)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个人。详见附件一:《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细则》。
二、奖励标准
(一)介绍引进A类人才的,每引进1人奖励50万元;
(二)介绍引进B类人才的,每引进1人奖励30万元;
(三)介绍引进C类人才的,每引进1人奖励10万元;
(四)介绍引进相应称号专家主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引进后入选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团队分别按上述标准2倍给予奖励。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2年内获得上述称号的,按上述标准给予中介机构和个人奖励。
人才分类详见附件二:《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目录》,A类人才、B类人才、C类人才分别对应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高层次人才。
三、报送要求
各单位于2019年1月21日17:00前,将《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备案表》一份(见附件三、引荐个人签字、人才本人签字)报送人事处(华岗苑西楼403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孔老师、万老师
联系电话:0532-58630186。
附件:
附件一:关于印发《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
附件三: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备案表.doc
附件二: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目录.doc